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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千隐峰

    如果非要把李英俊这种初阶户外探险者的经验拿出来比较,那对比老修士公孙梓庸的经验来说,那大概就是幼儿园大班在户外课间活动的水准。

    所以这次荒原上的远行,就如同实践教学课一样。李英俊学到了,如何选择营地,如何收集资源以减少自身补给消耗,要怎么防备荒原上的意外和劫掠,探哨和陷阱的设置,战斗队形,应急预案,逃跑的方式和方向。

    而最后,也是最关键的一课。便是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要不要做一个荒盗,来挣上那么一笔小钱。

    “大道无情,这荒原上的规矩就是如此,今天你可能是猎手,明日里你就可能是猎物。”指着远处已经开始戒备并时刻都准备战斗的六人小队,老修士公孙梓庸分析着其中的利弊:“人族炼气士,虽没有什么高阶法器,但应该都有几手绝活,大概率就是临时组队的荒原散修。可以下肚,但需要你亲自下场沾血,不然我们可能会有意外的减员可能,总体来说,不是什么有油水的敌人。”

    一言可定他人生死,就连对面那些散修们也没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地方。而这时,李英俊才真正意识到了,这里是荒蛮世界,实力才是唯一的道理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兴趣。那现在该如何?”李英俊其实并不怕血,也不怕竞争和战斗,尤其是被血魂珠入体之后,他甚至对杀戮有了一丝的渴望。

    可就算来到一处异界,李英俊也有自己内在的坚持,有基本的道德标准,不去欺凌弱小,并在骨子里认同每个个体的尊严和价值,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。他都能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所有的人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空,这无疑是一种特立独行的气场,这源自本心的气质,才是能吸引到如叶天然这样的天骄与他结交的原因。

    老修士点了点头,从舫车中走了出来,双手伸平,交叉送出。这是荒原上人族修士间的礼节,表示并无恶意。

    老修士的礼节让远处的修士们安心不少,少顷,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修士缓缓向李英俊走了过来,这既表明无心争斗的立场,也似有所交涉。

    要是用前世的标准来衡量,这位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美女,恐怕是李英俊一辈子都难以得到的白莲花。而现在,这女子却连正眼打量他的勇气都没有。

    她身穿一身合体的女修服,虽不华丽,但在荒原之上,也意外的干净整洁。身材苗条玲珑,皮肤白皙细腻,瓜子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眼角微微上扬,给人一种温暖、亲切的感觉。鼻子挺直,唇红齿白,笑起来却别致而温暖。

    见到李英俊后,怯怯地行了个礼。而后拿出一个包囊,打开来看,竟然是十几颗二级的妖晶,这是荒原上常见的物件,其中不少还带着腥气,这显然是这队修士最近才有的收获,大概价值几百个灵石。

    发现这一旗人马都以李英俊马首是瞻后,便也奉上了礼物,说明了来意。

    此女名叫凌雪,出身垣外一个小世家,因不是嫡出,一直没有太多修炼资源。此次意外从母亲一系得了一个宝贝,便邀了几个好友前来探索。可一行人实力有限,辗转了一旬之期,连外围的阻碍都难以通过。

    正盘桓此处犹豫不决之时,却碰到了李英俊一行。

    这女子也是个有大决断的人,拼着赌一把大小的心态,来到了这傲兲旗的前面,不求最后的秘宝,只求分润一些好处。

    “你说的宝物可是这个?”听明来意后,李英俊从怀中掏出了他的那个带着纹路的四面体道。

    凌雪本来雪白的脸庞此刻一下变得一阵红又一阵白来,她生来就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。此刻那还需要李英俊多说,她视如自己性命的东西,恐怕就是个饵,他们所有人都是那即将上钩的鱼。

    那女子正在犹豫着是不是该告辞的时候,李英俊却突然道:“若是想做个偷饵的鱼,那就不妨合在一路,大家彼此也有个照应。”

    老修士公孙梓庸若有所思,似乎是在考虑李英俊话中的深意,而后便看到了,他这便宜旗长眼中闪光,嘴角流口水的嘴脸。心道不好,这小子那是想做偷饵的鱼,分明是想做那偷腥的鱼才对。

    六名修士,以凌雪为主。李英俊此刻的心思好像都在白莲花身上,自然懒得记什么龙套甲乙丙丁的名字,一句久仰便带过了商业互吹的环节。

    倒是老修士公孙梓庸滴水不漏,和其他几人聊得甚是投机。知道了这都是垣外不远处凌风堡附近的散修,其中汪义和汪文道是一对兄弟,程安简,袁炜和关峰燧都是凌家坊市中讨生活的卫士候补。

    虽然这凌家只有垣外一个小家族,但也不是他们这种散修平常能接触到的人物,也只有这不得家族重视的凌雪才会交好他们。

    萍水相逢,不问底细,这自然是众散修之间的默契,但老头万万没有想到,他在龙馗附近混了一甲子了,反倒是李英俊和他的黑狗,才是凌雪敢上来赌一把的原因。

    这天狗追魂,竟在龙馗道上薄有名气。那傲兲旗和他背后的龟壳都已经是一个名片——兲道士。

    只有起错的名字,没有叫错的贺号。恐怕一时半刻的,李英俊是摆脱不了这名号了。公孙梓庸心中暗笑着。却没看到,在他身后那名叫袁炜的修士,左眼又一瞬间里变得纯黑,就仿佛深不可测的黑暗深渊在看着他们。

    老修士本就老马识途,再加上凌雪一行,曾先行来过这千隐山的外围。熟门熟路的傲兲旗,一路畅通,顺利的第二天的正午时分赶到了这千隐之山。

    荒原上的异域景色,长会让李英俊叹服。对于这所谓千隐山,他就不只是惊叹,都很想整座都搬走。

    原本深红色的荒原之上,很突兀地就出现这些晶莹透明的晶石颗粒,随着晶石的密度越来越大,一座座闪着亮光的山峰出现了。

    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山峰。从山底到山顶,整个山峰都是由一块块晶莹剔透的水晶构成。这些水晶之峰有着不同的颜色和形状,有的是透明如钻石一样,有的如蓝色的宝石,甚至还有的是粉色、绿色或黄色的水晶。

    山峰周围似乎环绕着一股无形的力量,让人不敢轻易接近。四周的生命气息都极为稀少,植被也很少。只有一些稀有的生物,在这片水晶世界中存活。

    “所以说,这个就是你们尝试了多次都不敢进入了原因?”李英俊手中很小心地抓着的是一个一尺高低,闪烁着七色光彩的水晶生物,这是他抓到的第三只,前两只因为太脆弱,一旦破坏了表面结构,便会直接化为水晶粉末。

    这个如五角星一样的生物,正在李英俊手中拼命地挣扎,并尝试用它锋利地触手来穿刺敌人。很可惜,这是个皮糙肉厚的对手。它甚至连护甲外裸露出来的皮肤都不能穿破。

    “只有正午的这两个时辰,它们才是可见。其余的时间都无影无形,成群结队,威力更强上三分,所以此处山峰才被叫为千隐峰。”老道公孙梓庸来过处处,自然知道厉害。心中更是吐槽,又不是谁都有你这种变态的防御力,能不畏这破体攻击。

    “就是说,我们每天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去找那无形林?”李英俊皱眉道,他当然还没自大到那种程度,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找到那无形林。

    “恐怕还会更糟,知道此处情报的人恐怕不只我们两队,乌九征在外围游击时,已经发现了至少两处人马。时间一久,恐怕必生变化。”公孙梓庸老成地分析道。

    “夜长梦多,能不畏石精偷袭的就你与那黑獒,如今最稳妥的办法,便需你们深入其中,找到线索再释放信号,我们这里一干人等再全力杀过去。”旗副公孙梓庸最后谋定道。

    看着正摇着尾巴,纠缠着凌雪的小黑,这是要挖我墙脚呀?李英俊突然觉得,进去探路倒是不忙,这色狗是不是该找机会阉了才能放心。

    反正这一路上都由老头安排诸事,李英俊便强拖了小黑,扛着巨剑背着龟壳盾,一路向千隐峰的深处杀了进去。

    不负天狗追魂之名,但凡哪里感觉不妥,李英俊便投掷黑獒犬探路。

    这獒犬感知异常的灵敏,无影无形的晶怪,在它面前根本就无所遁形。所有偷袭的尝试,都被小黑先一步洞悉,往往一声吠叫,就能喝住那涌上来的晶怪,牙咬抓撕,四处都是晶沫粉碎,竟然全无一合之敌。

    只是这四处都是晶石的环境,光芒从四处透射过来。开始时李英俊还能大致搞清太阳的所在,可随着逐渐地深入,那还有什么方向可言,四处望去,到处都有阳光射来。

    他这探马已然完全迷失了方向,根本就不知道该往哪走。反倒是无意中领来的獒犬小黑,四处走走嗅嗅,好像是发现了什么,刻意地东绕西绕,领着李英俊一路前行。

    宽阔的空间逐渐狭窄,不知什么时候,他头顶的天空也被透明的晶石所代替了。就如同一个巨大的透明晶石迷宫一般,每个角落都闪烁着微弱的闪光,照亮着晶石的内部结构。

    随着李英俊的深入,他可以听到自己的回声在整个迷宫里回荡着。随着飘忽的声音,无数身影也随之而来。正要持剑戒备,才发现那些影子是他自己和小黑的,此刻也都纷纷手持巨剑,警惕地盯着前方。

    李英俊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,这才更仔细地观察起来这处所在。甬道是由不同形状的晶体,其中一些还在变换着颜色,七彩斑斓,如同是视觉盛宴。

    看到这高大的晶柱,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,谁也没说这林就一定要是树木。比如这些晶石石柱,它们伸向空中,散发出彩虹般的光芒,此处若不是无形林,那还有何处。>>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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